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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8888发布时间:2025-09-22 01:27:15 点击量:
新的《会计法》已经颁布,一些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实施之后,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当下应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主要表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在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的程序。
有些单位的负责人认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必须要懂管理、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不仅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还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首先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同时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会计委派制实际上是委派会计和委派者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实行委派制的目的是使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单位分离,使之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以便具有公正性。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企业会计人员的人事及经济利益直接受管理当局的支配,使会计人员对企业主管人员的监督行不通,而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等政府监督部门工作的重点是事后检查,不能替代企业会计工作的日常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消除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那么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根治。
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进一步细化单位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强化财政、审计、监察、人事等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能和会计监督的执法主体地位。取消政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年度目标管理的办法,建立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对监督不力的会计人员,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对敢于违法行为,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会计人员,在行政上给予支持,精神上给予鼓励,促进会计人员积极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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